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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庭诉讼及纠纷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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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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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投资股权怎么分割?

离婚股权分割是指,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或双方名义担任有限公司股东,或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或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离婚时股权的分割比较复杂,那么夫妻离婚投资股权怎么分割?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怎么分割?

  离婚股权分割中,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怎么分割?

  离婚股权分割中,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遵循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三、夫妻股权离婚时如何分割?

  ()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即仅夫妻双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即二人公司、夫妻公司。

  1、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均分股份。

  2、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

  3、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愿意持股方。

  4、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

  ()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第三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离婚时分割在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的方法:

  1、直接转让股权

  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即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就一方名义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进行分割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给股东配偶的,应经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则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相应的股权。

  2、作价补偿

  股权在夫妻间不发生转移,持股配偶一方将本属于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的形式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补偿金额可以依照开庭前一日或当日的股权价格进行计算。

  以股东已认缴并实缴的出资额为基准,全面考虑公司的盈亏状况等诸多因素计算公司净资产。夫妻共同财产一旦作为公司的出资,便与其他股东的资产混同,成为公司的资产,而夫妻共同财产转化为对公司的股权。公司在运作过程中有盈亏,分割夫妻在公司内的共同财产,需要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及债权、债务的清算,评估公司的净资产,如果公司净资产为正值的,按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比例计算相应的“股份折算款”,然后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由不愿意持股的一方取得一半的“股份折算款”。

  如果夫妻不能协商一致,由夫妻一方预付评估费用,或双方各付一半评估费用。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都不愿意出评估费的,法院可以对这部分共同财产不予分割。

  3、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共同财产入股时,作为隐名股东的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将共同财产交由第三人入股,第三人是名义股东,夫妻双方是隐名的实际股东的,并和第三人签订隐名出资协议的,该部分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

以上就是夫妻离婚投资股权怎么分割的相关内容,所有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股权分割往往是最难、最复杂的。它既不能被简单地划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跟另一方毫无关系;也不能统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两人平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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