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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庭诉讼及纠纷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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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夫妻离婚后还享有孩子的监护权吗?

这是一个离婚率高发的时代,夫妻之间在相处之中会产生很多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然后引发依稀记得的争吵,最终走向离婚,那么夫妻离婚后还享有孩子的监护权吗?下面小编将针对上述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民法典离婚后还能享有孩子的监护权吗?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后,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变化,而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所以离婚后仍然享有监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怎么变更孩子监护人?

  关于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

  1.对子女有犯罪行为等明显不利情形的,可取消孩子监护权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2.一方擅自变更或取消孩子监护权的,是无效行为,法院不予认可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3.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审理,生父母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监护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以上就是夫妻离婚后还享有孩子的监护权吗的相关内容,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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